一般就是20年,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。
转做留存收益,资本公积-资本溢价
注册资本就没有按规定交足,是不能向境外股东分红的,
股东不缴纳注册资本以外的投资款??如果股东不缴纳注册资本的投资款,可以追缴资金,或者做成其他应收款,慢慢收回。注册资本以外的投资款,就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了。他也可以不缴纳。
工商局是不会出现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的情况的。
建议最好那2.4万元计入临时借入的应付款,待以后开股东会增资时好办手续
即
借:银行存款
贷:其它应付款
不要直接计入资本公积,因为那样的话将来转增资本蛮麻烦的。
囧。。。
这个。。。请继续查阅其他资料 。。。
想这样发财不是办法,还是脚踏实地吧